校内公告
Campus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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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务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各教学点、市校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电大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教务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推动教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冀电大校字[2011]45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务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省校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务工作者”和“全国广播电视大学优秀考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 在全市电大系统从事教学计划管理、学籍管理、考务管理等项工作的各教学点的教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教务管理先进工作者五人。 三、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电大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成绩突出。 (2)熟悉电大教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能抵制一切不正之风。业务熟练,工作积极主动,能认真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近两年内工作中无重大失误。 (3)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一定的管理研究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年内有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其中至少1篇正式发表 )或工作创新及研究报告。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管理与服务水平,能够较好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教务管理工作。 (5)至2011年6月10日,在教务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取县电大评选,市级电大统一推荐,省级电大终审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县电大评选,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向市电大推荐申报。 2.市电大将推荐先进工作者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推荐意见一并报省电大。 3.省电大根据市电大上报材料,由评选委员会终审,确定先进工作者。 4.省电大向评为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在全省电大系统内通报表扬。 5.省电大将从河北电大先进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教务工作者”和“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优秀考务工作者”评选活动。 (二)评选要求 各教学点及市校有关部门于2011年6月23日前报送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材料包括:《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被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发表的教务管理研究论文(或撰写的研究报告);其他与评选相关的材料。各教学点及市校有关部门须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市校教务处,邮箱:bdkaifang@163.com。过时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选。 保定电大教务处 2011年6月7日 附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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