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
ope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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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暨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电大、省校开放教育学院、农学院及各有关办学单位: 现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电校学[2011]1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配合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省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各市级电大按照中央电大评选标准,从2011年1月、7月毕业的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生中,每1000名毕业生推荐1名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毕业生不足1000名的可推荐1名。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校教务处学籍科。省校将从评选出的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汇总表、推荐表、个人事迹介绍、成绩单、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均按中央电大的要求报送,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望 各市级电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将有关精神和评选要求传达到所属各教学点。省校将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优秀毕业生”和推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工作。省校将在本次活动中设立组织奖,以表彰在组织、推荐、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联系人:侯占花、毕雪燕 联系电话:87046041 电子邮箱:jwckfb@sina.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电校学〔2011〕11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从2002年 度开始,已连续开展九届,一千多名毕业生被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评选活动对于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 习、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起到了推动作用,对于提高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学生工作,更好地为 各类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央电大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其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含)或不低于75分。 三、推荐名额 省级电大按照以下比例向中央电大等额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1)毕业生人数在一万人以内的,每千人可推荐1人,最多推荐8人;毕业生人数不到一千人的,可推荐1人。 (2)毕业生在一万人以上,不到一万五千人的,可推荐9人;不到两万人的,可推荐10人;按此类推,每五千人可增加推荐1人。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省级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毕业生,由中央电大向残疾人教育学院单独下达推荐名额。 四、报送材料 1.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3.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4)。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照片背面注明省级电大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候选人姓名。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7.省级电大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其中,材料1“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材料3“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和材料5候选人照片,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省级电大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 各 级电大要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整理候选人汇总表时要认真细致,确保候选人信息准确无误。另外,要注意以下几个 具体问题: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其他课程平均成绩,并加盖省 级电大学籍审核部门印章;候选人毕业时间须符合评选范围的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狄晓暄、孙鸿飞 电 话:(010)66490064 传 真:(010)66490565 电子邮箱:xsc@crtvu.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51号信箱 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31 附件: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3.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4.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 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电大 优秀毕业生 评选 通知
附件一: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各类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决定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当年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5. 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6.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含)。 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者,推荐时不受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机构 中央电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讨论和决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审定每年度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中央电大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评选委员会主任。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为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省级电大成立由分管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或组长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负责组织优秀毕业生初评及推荐工作。省级电大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承担优秀毕业生初评及推荐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中央电大印发开展本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部署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2.省级电大按照本办法及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所属教学点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教学点按照中央电大及省级电大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省级电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评选省级电大优秀毕业生,在此基础上确定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在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公示一周。 5. 省级电大向中央电大提交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报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事迹介绍、个人照片、成绩单原件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交省级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6. 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会,对省级电大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 7. 评审结果在中央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中央电大提请省级电大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复议。 8. 中央电大评选委员会将优秀毕业生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 五、宣传表彰 1.中央电大印发表彰决定,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教学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秀毕业生表彰活动。 2. 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教学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其他 1.各级电大对此项活动应予以充分重视。各级电大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应将评选活动作为重要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 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适当兼顾民族、地区、性别等因素,候选人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3.中央电大每年向全国电大通报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情况。 4.对弄虚作假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中央电大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推荐单位的责任。 附件二: 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注: 1. 汇总表电子版在中央电大在线学习网(www.open.edu.cn)下载。 2. 其他课程包括统设必修课外的所有课程。 3. 毕业论文成绩包括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设计等环节的成绩。 附件三: 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注:1.关于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这两项,如没有请注明“无”,不能为空;联系电话和邮箱必 填,不能为空。 2.奖励栏内要按时间顺序填写进电大学习以来所获奖励和荣誉,要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对应。 附件四: 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省级电大审核。 二、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要求采用小四号宋体字,用A4纸打印,并加盖教学点和省级电大公章。 三、事迹介绍要求应实事求是,杜绝套话、空话。篇幅不超过3000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何年何月毕业于原学校及原所学专业,何时进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何专业学习等。 2.电大在读期间的突出表现(具体事例)。 3.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具体事例)。 4.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情况。 5.参加社会活动的情况等。 四、事迹摘要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特点,需包括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及突出事迹,字数要求500字以内。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入学时间、入学前学历水平等。 2.电大在读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所获奖励。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4.在校期间参加学生活动情况及所获奖励。 5. 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 6. 参加社会活动的情况等。 |